征稿细则
 

一、征稿对象:

   中学、小学、幼儿园、少年宫、文化馆、群众艺术馆、艺术学校、中等专业学校、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的3-18岁青
少年儿童。

二、主题:

  梦想·奥运·和谐

三、画种及规格要求:

  画种不限,包括书法。中国画和书法最大不超过四尺整纸(63×138厘米);雕塑和手工制作可以照片参赛(7寸以上,
需清晰并有辅导教师签字证明);摄影作品7寸以上;电脑绘画打印成B5或A4、A3纸。其余作品不得超过整纸四开(54×38
厘米),提倡小尺寸作品,以八开或十六开尺寸的作品为宜。

四、投稿地址及联络办法

  
投稿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颐安嘉园17号楼PHE办公室
  收 件 人:黄 芬
  邮 编:100089
  电 话:010-68461392 小学组转11,幼儿组转12,中学组转13,校外培训机构转16
  传 真:010-88510578
  官方网站:www.phe.org.cn
  电子邮箱:phe2001@126.com

五、截稿日期:

  2008年5月1日(以当地邮戳为准)

六、个性画册工本费

  所有参赛者,无论是否获奖,都将获得首页为自己作品的个性画册一本(16开彩色精印)。
  组委会将按下列标准收取工本费:
  中国大陆每件参赛作品收取人民币30元;
  港澳台地区的每件参赛作品收取港币或人民币50元;
  国外的每件参赛作品收取15美元;
  参赛者需要额外订做多本画册作为纪念的,请通过辅导老师向组委会统一订购,赛前订购统一按上述标准收取工本费,
   赛后订购自付邮资,邮资费人民币10元/本。
  ——工本费一律通过邮局按投稿地址汇款,请勿放于作品中邮寄。汇款后要保留好存根,以便后期查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