评委会
邀请美术界、美术教育界知名专家和中小学资深美术教师组成。
奖项设置和评奖办法
一、奖项设置:
1.学生奖:
每一万件作品中评出特等奖10名、一等奖100名、二等奖200名、三等奖400名,优秀奖在复评中评出,纪念奖为除上述奖项外的参赛者;
2.教师辅导奖和单位集体奖:
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。
二、评审原则:
公平、公正、导向
三、分组评审:
幼儿组、小学组、中学组
四、评审程序:
初评、复评、终审
五、评奖依据
1. 学生奖:
综合参考作者年龄、作品的艺术水平、文化传承、技能技巧、民族和地域(少数民族、边远地区给予适当照顾)以及作品品相等因素。
2. 教师辅导奖和单位集体奖:
根据来稿的质量和数量计算其应得的积分并归入相应等级。积分办法如下:
特等奖作品每件计5分,一等奖作品每件计3分,二等奖作品每件计2分,三等奖作品每件计1.5分,优秀奖和纪念奖作品每件计1分。例:某校投50件,获特等奖1件、一等奖2件、三等奖6件,其余为优秀奖和纪念奖,则积分总额为:1(特)×5+2(一等)×3+6(三等)×1.5+41(优秀和纪念)×1=61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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